13
一年后。
我用自己的积蓄,付了首付,买下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小房子。
六十平,一室一厅,带一个朝南的阳台。
我把阳台布置成了一个小花园,种满了花草。
周末,我会搬一把躺椅,坐在阳光下看书,喝咖啡。
很安静,很惬意。
工作上,我升了职,成了项目主管。
薪水翻了一倍。
我不再需要每个月计算着给家里寄多少钱。
我可以给自己买喜欢的衣服,报喜欢的课程。
我的世界,天朗气清。
我妈和姐姐那边,一地鸡毛。
高强最终因为合同诈骗,被判了五年。
那三百多万的债务,都落在了林倩头上。
我妈找遍了所有亲戚,东拼西凑,借了十几万。
杯水车薪。
那些曾经劝我“大度”的亲戚,在真金白银面前,都闭上了嘴。
没人愿意为了林倩,去填那个无底洞。
我发出的律师函起了作用。
她们再也没有来找过我。
那笔三万多的欠款,最终通过法院强制执行,从我妈的养老金里,一点点划给了我。
我把那笔钱,连同利息,全部捐给了一个失学女童基金会。
附言是:愿每一个女孩,都能被温柔以待。
后来,我听说。
林倩卖掉了她那套陪嫁的大房子,还了大部分债务。
她带着两个孩子,租住在一个老旧的小区里。
她开始出去工作,在超市做收银员。
每天要站十个小时。
不知道她低头收钱的时候,会不会想起,她也曾理直气壮地,向我收取那三千块的“学费”。
我妈也老了很多。
头发全白了。
有一次,我在超市碰到她。
她推着购物车,在特价蔬菜区挑挑拣拣。
背驼了,眼神也浑浊了。
她看到我,嘴唇动了动,想说什么。
我没有给她机会。
我推着我的车,从她身边走了过去。
我们之间,隔着琳琅满目的货架,也隔着二十多年的不公。
回家的路上。
夕阳很好。
金色的光洒在我身上,暖洋洋的。
手机响了。
是我新交的男朋友,一个温和的男人,他是一名工程师。
“安安,下班了吗?我买了你爱吃的草莓。”
“嗯,在路上了。”
“那我们家楼下见。”
“好。”
我挂了电话,笑了。
我没有二十万的嫁妆,也没有人给我撑腰。
但我有自己买的房子,有自己热爱的工作,有一个爱我的人。
这一切,都是我自己挣来的。
比任何馈赠都更踏实,更珍贵。
那场七天的“月嫂实习”,和我支付的三千块“学费”。
是我为这段腐烂的亲情,举办的葬礼。
从那以后,我的人生,新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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